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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市价格举报中心简介 

    洛阳市价格举报中心位于洛阳市王城路23号(原物价局大楼401室),市价格举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:受理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;承担上级交办、领导交办、和其他部门转办的举报事项;对举报案件进行整理、登记,及时上传下达或转办,并负责督办及时查处结果;负责收集价格举报信息并进行分析研究,对举报反映的重要问题和倾向性问题,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;向举报者宣传价格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政策;建立并管理价格举报档案。市价格举报中心举报电话:12358

价格举报受理范围

一、 越权定价批费的;
二、不执行政府定价、政府指 导价以及法定的价格措施、紧急措施的;
三、收购农产品抬级抬价、压级压价、不执行保护价的;
四、违反行政事业性、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规定的;
五、属价格垄断、价格倾销、价格歧视、哄抬价格、价格欺诈、牟取暴利以及涨价、降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;
六、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以及涉农收费公示有关规定的;
七、不执行规定的差价率、利润率和限价的;
八、其他违反价格法律、法规和国家规定的。

          投 诉 须 知
一、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(下简称信访人),可采用网上通信方式向本举报中心投诉、举报有关价格或收费问题。
二、信访人应当提供真实姓名、通讯地址、付费结算凭证等有关情况,以便本举报中心查证和回复处理情况。
三、信访人要求保密的,本举报中心负责有关情况的保密工作。
四、下列四种情况的投诉、举报不属于本举报中心受理范围:
  1.与价格管理职能无关的;
  2.超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规定的管理范围之外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;
  3.无法提供付费结算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的;
  4.付费时间超过两年的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价格举报中心 二OO二年三月
网 上 投 诉 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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